欧洲联盟委员会,欧洲联盟委员会和荷兰环境评估
1.北约和联合国有什么相同点,与北约有什么区别
2.欧体结构原则
3.欧洲委员会的对外关系
4.欧盟的领导机构是什么,各机构的负责人称呼是什么
5.欧盟和欧洲理事会的关系
6.欧盟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是一个什么机构,它们有什么区别?
7.欧盟委员会的主要作用
1、成员不同
欧洲理事会又称欧盟首脑会议或欧盟峰会,是欧盟最高决策机构,由欧盟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及欧洲理事会主席、欧盟委员会主席组成。
欧盟委员会设有28个委员,其中一名担任欧盟委员会主席领导整个委员会,非主席的那些委员也根据其职责领域被称为欧盟某某(比如外交)事务专员。
欧洲理事会主席产生:欧洲理事会主席将通过选举方式产生,任期为两年半。
欧盟委员会主席产生:欧盟委员会主席由欧盟理事会和成员国政府首脑一起决定,并需要得到欧洲议会的赞成。
2、机构不同
欧洲委员会是最高决策和执行机构,由各成员国一名代表组成,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下设部长代表委员会,由成员国各派一名常驻代表(大使级)组成,处理日常事务。部长委员会主席由各成员国代表轮流担任,任期半年。
欧盟理事会是决策机构。欧盟部长理事会负责准备每次欧洲理事会并和欧洲议会一起编写把欧洲理事会决策付之实施的法律文件,制定欧盟法律和法规。
3、职能不同
欧洲委员会实际是另外一个独立的机构,虽然它和欧盟委员会的驻地都在斯特拉斯堡,但不能把它和欧盟委员会混淆。欧盟委员会相当于欧洲的“政府”,但是它的职能还没有发展到政府的阶段。
欧盟理事会是各个国家派一名部长到欧盟总部组成的机构。各国部长的工作就是要在理事会讨论具体事宜的时候代表本国的利益。
参考资料:
欧洲理事会的组织结构:
1、组织成员
(1)欧盟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
(2)欧盟委员会主席和委员代表;
(3)欧盟委员会秘书长;
(4)欧盟成员国外长;
(5)欧盟理事会秘书长;
(6)欧洲议会议长;
(7)欧洲理事会轮值主席所选其他官员。
2、组织机构
(1)欧洲议会
每次首脑会议的开始欧洲议会议长都会发表一份宣言。
轮值主席国主席必须在其任期内向欧洲议会所有议员介绍接下来六个月内欧盟的主要活动,并通过辩论的方式和议员们讨论。
(2)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主席出席理事会的每次会议,每次会议之后理事会向欧盟委员会交付书面决定和提议。
(3)欧盟理事会
欧盟部长理事会负责准备每次欧洲理事会并和欧洲议会一起编写把欧洲理事会决策付之实施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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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的“4”个机构: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欧洲法院。在报刊杂志上常常把“欧盟委员会”说成是欧洲委员会,这并不准确。因为欧洲委员会实际是另外一个独立的机构,虽然它和欧盟委员会的驻地都在斯特拉斯堡,但不能把它和欧盟委员会混淆。欧盟委员会相当于中国的政府,但是它的职能还没有发展到政府的阶段。欧盟现在在北京有使馆,中国和欧盟之间的联系也是政府间的联系。现在欧盟是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国也是欧盟的第三大贸易伙伴。所谓欧盟理事会,是各个国家派一名部长到欧盟总部组成的机构。各国部长的工作就是要在理事会讨论具体事宜的时候代表本国的利益。欧洲法院是由意大利的法学家格拉朗日尔创建的,法院章程是由于里起草的。欧洲议会的发展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欧洲议会是由欧盟各国议会派人组成的。第二个阶段是经过成员国普选产生的。但是这也存在着问题。因为毕竟欧洲目前还是分为不同的国家,一国的居民很难对他国候选者的情况有太多的了解。这就给普选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大家可能没有注意到这样一种表达方式,即:欧盟委员会建议欧洲议会表决。这就说明了欧盟的主权还没有完全由委员会转移到议会。这是因为欧盟还在发展之中。它的指导思想很明确,但是它的具体作法还没有达到最终目标。于里也曾经说过,欧盟现在还只是一个“接待单位”。
欧体结构原则
欧盟(EU)是欧洲联盟的简称,是由欧洲共同体发展而来的,是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欧洲联盟是欧洲地区规模较大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的国际组织。
北约是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由美利坚、西欧、北美组建,北约是一个国际军事集团组织。北约拥有大量核武器和常规部队,是西方的重要军事力量。
欧盟和北约的区别,是各自联盟的性质、功能不同;一个是政治经济联合体,另一个是军事同盟。
发展历史
欧盟的前身是二战后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重点是促进经济合作,1951年欧洲煤钢共同体诞生,1957年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建立,创始成员国六个,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
1965年4月8日,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六国签订《布鲁塞尔条约》,成立“欧洲共同体”;并进而整合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欧洲煤钢共同体。1991年12月,欧洲共同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盟正式诞生。
北约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为了遏制苏联,维护其在欧洲的主导地位,联合西欧一些国家于1949年4月4日正式成立了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二战后资本主义阵营军事上实现战略同盟的标志,是马歇尔计划在军事领域的延伸和发展,使美国得以控制欧洲联盟的防务体系,是美国世界超级大国领导地位的标志
1949年4月4日,美国、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加拿大、丹麦、挪威、冰岛、葡萄牙、意大利12国在华盛顿签订北大西洋公约。公约规定,缔约国任何一方遭到武装攻击时,应视为对全体缔约国的攻击。8月24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简称北约)条约经各国陆续批准后开始生效。
成员国
欧盟现有27个成员国(2020年1月31日,英国正式“脱欧”)。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
欧盟的条约经过多次修订,运作方式依照《里斯本条约》。政治上所有成员国均为议会民主国家,经济上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实体(其中德国、法国、意大利为八国集团成员),军事上除瑞典、芬兰、爱尔兰、奥地利、马耳他与塞浦路斯六国,以外其余21个欧盟成员国均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
北约:截至2020年3月,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有30个成员国:比利时、冰岛、丹麦、德国、法国、荷兰、加拿大、卢森堡、美国、挪威、葡萄牙、土耳其、西班牙、希腊、意大利、英国、波兰、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克罗地亚、黑山、北马其顿。
欧盟27个成员国中已有21国加入北约。如果瑞典与芬兰加入北约,那么欧盟中的非北约成员国只剩爱尔兰、奥地利、马耳他和塞浦路斯,其中前3个国家还是“永久中立国”。这意味着将有更多的欧盟国家以北约成员国的身份被绑上美国“战车”,美国的霸权主义、干涉主义行径将更加肆无忌惮。
会旗
欧盟会旗
1986年5月29日正式悬挂,会旗为天蓝色底,上面有12颗金**的星,是圣母玛利亚的象征。制作会旗的目的是表示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欧洲,增强人们对欧洲联盟和欧洲统一性的印象。欧盟的会徽:1988年1月开始使用,会徽的底呈蓝色,上面12颗星围成一个圆圈,代表欧盟的12个国家。
北约旗帜
北约旗帜于1954年采用。深蓝色的旗底代表大西洋,圆圈代表团结,指南针象征各成员国共同的和平目标。
主要机构及加入条件
欧盟的主要机构包括7个,分别是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欧盟法院、欧洲中央银行及欧洲审计院。
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与欧盟理事会同为欧盟的决策机构,主要工作是修改及通过欧盟委员会提交的法律议案、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及通过欧盟的财政预算。
欧洲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由欧盟27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欧洲理事会主席、欧盟委员会主席以及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参加,其会议通常称为欧盟峰会,主要功能在于订定欧洲统合方针与定调欧盟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欧洲理事会主席由成员国首脑根据各国的选举结果协商产生,任期两年半,可以连任一次。欧洲理事会实行轮值主席国制,每个国家任期半年。欧洲理事会通常一年举行四次;2003年《尼斯条约》签署之后,规定一年中两次必须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举行,实际上2004年5月以后所有的欧洲理事会都在布鲁塞尔举行。欧洲理事会的决定,由欧洲议会表决,表决通过之后,才具有真正的法律意义。
欧盟理事会全称欧洲联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由27个欧盟成员国的政府部长所组成的,与欧洲议会同为欧盟的主要决策机构,主要任务是帮助整合欧洲共同体各个国家间事务,制定欧盟法律和法规。每个成员国一名理事,但不同成员国理事所拥有的投票数不同。在2004年《罗马条约》签署之后,通常也称之为“欧盟部长理事会”,目的是为了把它和欧洲理事会区分开来。欧盟理事会开会地点通常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欧盟委员会全称欧洲联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由27名委员成,任期5年,主要工作为负责执行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的决议、提出欧洲法案和维护《欧洲联盟条约》。欧盟委员会是欧盟的行政机构,是欧盟对外发言和谈判的代表。办公地点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的贝尔莱蒙大厦。
加入欧盟的条件和程序
《里斯本条约》第49条也定义了加入欧盟的条件,包括(1)申请国必须是主权国家,(2)申请国是欧洲国家,(3)遵守《哥本哈根标准》,(4)有能力遵守欧盟共同体法,(5)有能力融合入欧盟。值得注意的是(2)中定义的“欧洲国家”,在欧盟法律文本中未明确说明,比如没有定义欧洲的边界或哪些国家属于“欧洲国家”。
北约主要机构有北大西洋理事会、国际秘书处、防务计划委员会和军事委员会等。
加入北约的条件:(1)国防部长由文职人员担任;(2)同邻国没有领土争端;(3)境内没有外国军事基地;(4)武装力量结构和装备符合北约标准。
对外政策
欧盟奉行有效多边主义,倡导自由贸易,积极引领国际能源及气候变化合作,强调维护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主张以和平方式解决地区热点问题。2016年6月,欧盟发布题为“共同愿景、共同行动:一个更强大的欧洲”的外交与安全政策全球战略,确定包括促进和平与安全、实现繁荣、推进民主、建立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等四大共同利益为目标,以“有原则的实用主义”为对外行动基本纲领。
欧盟积极开展全方位外交,已同世界近20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外交关系,与战略伙伴建有定期首脑会晤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洲联盟(其前身为欧洲共同体)1975年5月建交。40年来,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中欧关系得到了长足发展。在政治领域,欧盟先后制定了《欧中关系长期政策》、《欧盟对华新战略》和《与中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3个对华政策文件。中国与欧盟都是当今世界舞台上维护和平、促进发展的重要力量,全面发展同欧盟及其成员国长期稳定的互利合作关系,也是中国对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约的一系列对外干涉行动,也几乎都是打着“民主、自由、人权”的旗号进行的。北约的“亚洲政策”包括中东政策、中亚政策和亚太政策,三者交叉进行,互相影响,以整合亚洲战略安全格局为契机,构建全球新安全结构。北约通过维和、直接武力干涉等方式为西方对外投资保驾护航,成为西方在各领域维护和扩展霸权地位,增进主导权的重要工具。
俄乌军事冲突事件后,欧美同盟关系会在北约框架内变得更紧密,西方会更注重北约在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领域的能力提升,强化对欧洲外地区的安全威慑,使之成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扩展影响力和主导地位,维护西方作为一个整体国际霸权的有力武器。
总之,国际形势一直是风云变化。对于小国来说,一定要认清自己的地位,不要刻意选边站;应该尽最大的努力,避免自己成为棋局的争斗焦点。否则,大国在自己的领土上争斗起来,受苦受难的只会是自己的老百姓。
欧洲委员会的对外关系
欧体结构原则是欧盟的一个基本原则,它要求欧盟的各个机构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尊重和维护欧盟的体制结构。
这一原则确保了欧盟的决策和权力分配遵循透明、民主、权责分明的准则,以确保欧盟的运作有效和合法。
I.欧盟三大机构之间的平衡
1.欧洲委员会:作为欧盟的执行机构,欧洲委员会负责制定政策提案、执行欧盟法规和决策,并监督欧盟的日常管理。它的职能是独立的,以维护整个欧盟的利益。
2.欧洲议会:代表欧盟的民主意愿,由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议会行使立法职权、监督委员会和其他欧盟机构的工作,并在特定领域与委员会共同决策。
3.欧洲理事会:由成员国的首脑和政府首脑组成,代表成员国利益,并制定欧盟的政策和指导方针。在重大问题上,理事会发挥着决策的主导作用。
II.欧盟法律体系的一体性
欧洲联盟法院:作为最高司法机关,负责解释欧盟法律,确保欧盟法律的一致解释和适用,并保护个人和成员国的法律权益。欧洲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和实施欧元区的货币政策,维护欧元的稳定,以促进欧洲经济的发展和增长。
III.成员国和欧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成员国主权和合作原则:欧盟成员国保留一定的主权,并与欧盟其他成员国就共同利益合作。成员国承诺遵守共同决策和法律的约束,同时享有参与决策和制定政策的权利。欧盟法的优先性原则:欧盟法律具有优先权,成员国的国内法必须遵守欧盟法律规定。这一原则确保欧盟法律在整个欧盟范围内的适用一致性和权威性。
拓展知识:
欧体结构原则是欧盟体制的基石,确保欧盟内部的权力分配和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合法性。作为欧盟的体制原则之一,欧体结构原则在欧盟的发展和日常运作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它不仅保障了各个机构之间的平衡,也维护了成员国和欧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此外,欧体结构原则也有助于确保欧盟法律的一致解释和适用,并促进欧盟内部的法律体系的一体性。这些原则为欧盟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并确保了欧盟与成员国之间的紧密合作和相互关系。
欧盟的领导机构是什么,各机构的负责人称呼是什么
欧洲委员会与欧洲联盟(欧共体)关系密切,两组织的议会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1995年9月,欧洲委员会通过两项报告,一项是同意欧盟加入欧洲委员会人权公约,另一项是阐述欧洲委员会对欧盟1996年政府间会议的立场,要求欧盟在修改马约时承认欧洲委员会在确定欧洲社会的法制、司法及民主标准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成果。
1998年4月1日,欧盟主席国英国负责欧洲事务国务大臣安德森、欧盟委员会委员范登布鲁克、欧洲委员会部长理事会主席国德国国务部长舍费尔和欧洲委员会秘书长塔尔奇斯在斯特拉斯堡举行四方会议,就加强相互之间合作、欧盟东扩进程、与欧安组织共同倡导合作安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强调应加强欧洲委员会议会与欧洲议会间的合作,并建议两组织的四方会议应有欧盟和欧洲委员会的议会代表参加。
1999年2月10日,欧盟理事会轮值主席德国外交部国务部长费尔霍伊根、欧盟委员会委员范登布鲁克、欧洲委员会部长理事会轮值主席匈牙利常驻该理事会代表贝雷尼、欧洲委员会秘书长塔尔奇斯在斯特拉斯堡举行第13次四方会议,肯定了欧盟东扩的积极意义,认为此举将给欧洲大陆带来繁荣与稳定;就科索沃问题交换意见;就建立《基本权利与义务宪章》进行了磋商。
2000年3月14日,欧盟理事会轮值主席国葡萄牙欧洲事务国务秘书科斯塔、欧盟委员会委员彭定康、欧洲委员会部长理事会轮值主席爱尔兰国务部长基特、欧洲委员会秘书长施威梅尔在斯特拉斯堡举行四方会议,称两组织应共同努力,以避免践踏民主、法律和人权的行为。双方对俄罗斯车臣问题表示关注,在重申尊重俄领土主权的同时,要求俄以和平方式解决冲突、保证新闻自由、维护人权。双方还表示,将在东南欧地区进一步加强合作,肯定了欧洲委员会为实现《东南欧稳定公约》中的目标而做出的贡献。
2001年4月3日,欧盟理事会轮值主席国瑞典总理办公室负责欧盟和国际事务的达尼尔松、欧盟委员会委员彭定康、欧洲委员会部长理事会主席拉脱维亚国务秘书里耶克斯津什和欧洲委员会秘书长施威梅尔在斯特拉斯堡举行四方会谈,发表了《伙伴关系合作声明》,提出共同推进地区民主与稳定,在促进人权方面进行合作;强调保持东南欧稳定的重要性,对南联盟逮捕米洛舍维奇的行动表示欢迎,敦促南与海牙国际法庭进行全面合作。欧盟还向欧洲委员会通报了邀请俄罗斯总统普京参加欧盟斯德哥尔摩首脑会议的情况。
11月20日,欧盟理事会轮值主席国比利时大臣级外交事务助理奈茨-约特布鲁克女士、欧盟委员会委员彭定康、欧洲委员会部长理事会主席立陶宛外长瓦利奥尼斯和欧洲委员会秘书长施威梅尔在布鲁塞尔举行四方会议,提出要为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反对恐怖主义作贡献。双方还讨论了俄罗斯、乌克兰、南高加索及欧盟东扩等问题。 自1992年5月俄罗斯正式要求加入欧洲委员会以后,欧洲委员会在不同场合讨论了吸收其加入的问题。欧洲委员会议会于1995年2月通过决议,支持欧洲议会要求欧盟不批准同俄罗斯签订“伙伴合作协定”的决议,并决定暂时中止对俄罗斯加入欧洲委员会的审议工作,同时表示将继续通过不同渠道同俄罗斯保持对话和接触,并继续执行旨在加强俄罗斯“民主和人权”的“政府间援助计划”。
1995年4月,欧洲委员会各国外长在斯特拉斯堡与俄罗斯外长会晤,重申希望尽快解决车臣危机,俄方也再次表达其要求加入欧洲委员会的愿望。1996年1月25日,俄罗斯在欧洲委员会议会会议上被接纳为第39个成员国。与此同时,欧洲委员会向俄提出了许多条件,除要求它遵守该组织制订的欧洲人权公约外,还要求它在成为正式成员国后的一年内,批准保护少数民族公约,并从成为正式成员国之日起,延期执行死刑,在三年内取消死刑,改善监狱条件,将监狱划归司法部门管理,用和平方式解决车臣冲突,批准引渡公约,履行裁军承诺,归还一些成员国的财产等等。
1999年9月28日,欧洲委员会议会议长琼斯顿发表声明称,欧洲委员会对车臣境内出现的暴力冲突表示关注,支持俄罗斯反对恐怖主义的立场,但要求其停止盲目空袭,避免平民伤亡,敦促俄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11月4日,欧洲委员会议会通过第1204号决议,要求俄停止对车臣的军事打击,实现停火。12月13日,欧洲委员会议会又发表声明,警告俄如不实现停火,将考虑是否继续让俄参与欧洲委员会议会的工作。
2000年4月6日,欧洲委员会议会在斯特拉斯堡做出决定,以俄不停止在车臣的军事行动为由暂时取消俄议会代表团在欧洲委员会的表决权。2001年上半年,欧洲委员会恢复了俄的表决权,但6月28日和7月12日,欧洲委员会议会议长琼斯顿勋爵和欧洲委员会秘书长施威梅尔先后发表声明,对俄处理车臣问题的方式和行动表示不满,敦促俄以政治途径解决该问题,并称欧洲委员会与俄频繁交流有助于促俄有所收敛。9月13~16日,部分欧洲委员会议会议员与俄国家杜马议员组成代表团,访问了车臣地区和北高加索,欧洲委员会员议员再次提出应寻求政治解决车臣问题。 70年代末,中国开始同欧洲委员会建立联系。双方互有往来。1979年2月,欧洲委员会议会议长柯斯特访华。同年10月,中国驻法国大使以中国观察员身份出席欧洲委员会议会会议。1980年9月,国务院副总理兼外长黄华应邀在欧洲委员会议会发表演讲。
1985年10月,欧洲委员会议会议长阿伦斯访华。1988年5月,欧洲委员会议会通过《欧洲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关系和合作的报告》,要求欧洲委员会成员国和欧洲共同体给中国以更加优惠的待遇,扩大对中国的普惠制范围,让更多的中国产品进入欧洲市场,支持中国重返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同年5月11~19日,欧洲委员会议会议长路易·戎率议会代表团访华。1994年3月27日至4月2日,欧洲委员会议会议长马丁内斯应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邀请率团访华。1995年9月,欧洲委员会秘书长达尼埃尔·塔尔奇斯率团来京参加联合国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
1998年6月18~19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姜春云率人大代表团对欧洲委员会进行了友好访问。1999年4月16~22日,应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邀请,欧洲委员会议会议长鲁塞尔·琼斯顿勋爵率领欧洲委员会议会代表团一行八人对我国进行了正式友好访问。2001年8月,欧洲委员会对外关系局局长德容热访华。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淑铮率团访问欧洲委员会,会见了其议长、秘书长等。 欧盟的“4”个机构: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欧洲法院。在报刊杂志上常常把“欧洲委员会”说成是欧盟委员会,这并不准确。欧洲委员会实际是另外一个独立的机构,虽然它和欧盟委员会的驻地都在斯特拉斯堡,但不能把它和欧盟委员会混淆。欧盟委员会相当于欧洲的“政府”,但是它的职能还没有发展到政府的阶段。欧盟现在在北京有使馆,中国和欧盟之间的联系也是政府间的联系。
所谓欧盟理事会,是各个国家派一名部长到欧盟总部组成的机构。各国部长的工作就是要在理事会讨论具体事宜的时候代表本国的利益。
欧洲法院是由意大利的法学家格拉朗日尔创建的,法院章程是由于里起草的。
欧洲议会的发展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欧洲议会是由欧盟各国议会派人组成的。第二个阶段是经过成员国普选产生的。但是这也存在着问题。因为毕竟欧洲目前还是分为不同的国家,一国的居民很难对他国候选者的情况有太多的了解。这就给普选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大家可能没有注意到这样一种表达方式,即:欧盟委员会建议欧洲议会表决。这就说明了欧盟的主权还没有完全由委员会转移到议会。这是因为欧盟还在发展之中。它的指导思想很明确,但是它的具体作法还没有达到最终目标。于里也曾经说过,欧盟现在还只是一个“接待单位”。
欧盟和欧洲理事会的关系
欧盟三大机构是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联盟理事会由欧盟各成员国部长组成,
欧洲议会的主要职能包括1共同立法权,2监督权和人事批准权,3预算决定权,4施加其他各种政治影响。
欧盟委员会是欧盟的常设执行机构,也是欧盟唯一有权起草法令的机构,欧委会在政治上独立,代表并维护欧洲联盟的整体利益。它是欧盟体系内部一体化进程的推动力:提出立法提案、政策和行动计划,负责执行议会和欧盟部长理事会的决定。
欧洲联盟理事会由欧盟各成员国部长组成,因此又称"部长理事会",简称"理事会,是欧盟的重要决策机构。欧盟理事会负责日常决策并拥有欧盟立法权。
欧盟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是一个什么机构,它们有什么区别?
欧盟理事会、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是欧盟三大机构,分别代表各成员国、各成员国民众及欧盟总体利益。欧洲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关。
欧盟理事会相当于欧盟的立法机构,欧盟委员会相当于欧盟的政府执行机构,欧盟理事会理事长相当于总统,欧盟委员会相当于总理,再加上一个负责外交和国家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组成欧盟的决策圈子,如果作为欧盟的代表人物肯定是欧盟理事会主席图斯克(相当于欧盟的元首)。
欧洲委员会亦名“欧洲理事会”。追求“欧洲合作与联合”这一目标的国际组织。1949年5月5日,比利时、丹麦、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瑞典和英国在伦敦签订《欧洲委员会规章》,正式成立该组织。其宗旨是:努力实现更紧密的欧洲联合;促进成员国的经济和社会进步;维护议会民主和人权原则。
主要活动有:审议各成员国共同关心的有关政治、人权、经济、社会、文化和科技等问题,并通过各成员国政府签订协议和公约、向成员国政府提出建议等方式,谋求在这些领域里采取统一行动。
欧洲委员会
是一个以保护人权、议会民主和权利,建立一个更自由更宽容更公正的社会为目标的国际组织(欧盟、法国、波兰、俄罗斯、德国……都是欧洲委员会成员),欧洲委员会不是欧盟的机构但是与欧盟关系密切,欧盟委员会和欧洲委员会的总部都驻斯特拉斯堡。
欧盟委员会的主要作用
欧盟理事会是欧盟决策机构,由欧盟首脑会议和部长理事会组成。理事会实行轮值主席国制:每个国家任期半年。2007年上半年为德国,下半年为葡萄牙。对外实行“三驾马车”代表制,由现任主席国、下任主席国以及欧盟机构代表组成。欧盟宪法条约草案提出设立欧盟主席一职,对外代表欧盟。
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简称欧委会,是欧盟的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欧盟条约和理事会决定、向理事会提出立法动议、监督欧盟法规的实施、代表欧盟负责对外联系及经贸谈判,对外派驻使团。实行集体领导和多数表决制也是欧盟唯一有权起草法令的机构。欧委会受欧洲议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实施欧盟有关条约、法规和欧盟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向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政策实施报告和立法动议;处理欧盟日常事务,代表欧盟进行对外联系和贸易等方面的谈判;在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方面,欧委会只有建议权和参与权。欧盟委员会由20名委员组成,其中一名担任主席,委员由各国政府提名,成员国和委员会主席共同协商任命,委员的任期为5年,可连选连任。其中法国、德国、意大利、英国、西班牙每国两名委员,其余10国各一名。不过根据《尼斯条约》的规定,2005年以后,德、法、西、英、意五大国的委员人数减为一名,新入盟国可自动获得1个委员名额,但委员总数不超过27名。此外,委员会还推行各国委员轮流坐庄制。委员会成员将由理事会多数决定,由欧洲议会通过。委员会由1位主席、5位副主席,总共27位委员(包括主席和副主席)组成。委员由成员国政府推荐,并征得欧洲议会同意,任期5年。本届欧委会于2004年11月正式就职。对外关系委员瓦尔德纳,负责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对外关系事务,欧盟对外援助以及大周边政策。委员会下设46个总司或专门的服务处。欧委会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欧盟委员会的任务在《欧洲联盟条约》221条及以下得到规定。欧盟委员会是整个欧共体行政体系的发动机:
其具有主动权,可以建议法律文件,并为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准备这些法律文件。在法律提案还没有获得决议的情况下,欧盟委员会可以随时撤回其法律提案。
作为欧盟执行机构,其负责欧盟各项法律文件(指令、条例、决定)的具体贯彻执行,以及预算和项目的执行。和欧洲法院一起保障共同体法律切实被遵守。作为欧共体在国际舞台的代表,进行特别是商贸和合作方面的国际条约的谈判。